中國社會的“道德焦慮”與“道德抉擇”
http://www.caoliu14.com?2011-09-23 10:31? ?來源:浙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在“道德滑坡”現象引起中國社會普遍焦慮、成為輿論關注焦點的時刻,讓我們再從一件小的新聞事件來思考:
安徽合肥沿河村村民劉士圣開著電動三輪車載了同村老人李家珍一程,途中發生意外翻車,76歲的李家珍過世。為表達心中愧疚,劉士圣4次要賠償老人家屬,但都被婉拒。老人的兒媳婦稱,家人都不同意要劉士圣的錢,她本是做好事,要了錢的話良心過意不去。
兩家村民的互諒互讓,獲得了許多人的高度贊美,認為這體現了美德。然而,換個角度來看,難道老人的家人收下車主家賠償的錢,甚至還依照法律要求更多,就不是美德了嗎?事實上,按照法律規定,搭順風車出了交通事故,車主也是應該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所以如果老人的家人收下車主賠償的錢,這也是遵守法律,依法維權,這仍然是美德。
所以,從這件小事上,其實可以看出兩種道德選擇:一種是如兩家村民現在所做的,放棄法律程序而互諒互讓,這體現的是中國傳統鄉村美德;一種則是依照法律途徑界定彼此的權利義務,雙方都遵守法律規定,這體現的是民主法治時代的美德。換言之,不能說只有老人的家人放棄賠償才是美德,而依法主張賠償就不是美德。
從這個角度,再來反思南京“彭宇案”發生之后,國內出現很多類似事件,從而引起的社會對道德滑坡的普遍擔憂。我們不難發現,在許多輿論中其實存在一個明顯的誤讀,那就是對當代中國社會究竟需要哪一種道德這個問題,實際上沒有搞清楚。在許多人看來,老人跌倒而有人扶起,這就是美德;反之,如果因此產生糾紛被告上法庭,那就是“道德淪喪”。實際上,在這類事件中,雙方對權利義務產生糾紛而訴諸法律,人們應該關注的是法庭的審判是否公正、法律程序是否嚴格,只要這方面沒有問題,那么這就仍然符合民主法治時代的道德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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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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