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日,杭州的“最美媽媽”事件感動了全中國。這一事件正成為人們反思當代中國社會道德建設的重要契機,同時,也為我國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許多道德問題,提供著有益的啟示。
第一,如何認識與對待道德?改革開放帶來的改變,體現在人們在人格觀念上越來越傾向于崇尚個性與自我,這本身并沒有不對,相反,這在一定程度上凸顯了人們的自我與自主意識,應該說是一個進步。但許多人卻錯誤地把道德與自我、社會與個性對立起來了。
道德首先不是一種規范,其本質也并不在于規范。從其起源上看,“道”字取象于“人行于途”,本意為道路方向的選擇,后來“道”的基本邏輯表現為人們對自然規則及人倫規則的反思與社會性建構。“德”最初表現為風俗習慣與原始禁忌,后來突出表現為人們對人際交往的規律性思考與實際的品性修為。“道德”二字連用,在其根本上體現的是,人們對自身生活的自覺反思與自主把握。把道德解讀為規范、規范的體系或外在約束,事實上是曲解了道德。規范不是道德的本質所在,主體與自覺、自主才更貼近道德本質的意義。
吳菊萍的行為最為受人頌揚之處就在于其救人的自主性及其事后的淡定與從容。就她自身而言,她并不是出于功利的目的而救人,也沒有刻意宣揚自我。因此,她在事后不搶功、不表功、不貪功、不戀功,她把自己的行為與之前、以后的平淡生活都看作是自己的長久思考與自愿選擇。
在我看來,這種對生活的自覺思考與自主選擇,更合乎真正的道德。“最美媽媽”事件給予我們最深刻的倫理啟示在于:做一個道德的人首先不在于遵循規范,況且在緊急事件中,是否遵循規范的質詢往往會遲滯行動。做一個道德的人,根本在于對道德價值的正確認知、自主思考與自覺把握,這種認知與思考本身即構成生活的主色調,在需要作出行為抉擇時,無需為是否遵循規范而糾結,而是成為一種下意識的演繹。在這個意義上,吳菊萍最美的時刻,并不在于她摔掉鞋子沖上去的一剎那,而存在于她日常對社會道德問題的追問與對自我定位的決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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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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