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福建省“十二五”期間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規劃綱要》的通知
http://www.caoliu14.com 2011-08-08 16:35:08 來源:省文明辦
三、加大資金保障
(一)加大財政投入。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主導作用,確保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增加精神文明創建經費投入,對思想道德文化建設、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加大對精神文明創建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對本規劃確定的創建項目各級財政要給予資金保障。
(二)貫徹落實相關政策。進一步貫徹落實各項與文化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相關的經濟政策,鼓勵社會各界對精神文明創建給予財力和物力的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發展文化產業,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文化產品予以政策傾斜;鼓勵依法注冊的志愿者組織向社會募捐,對捐助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相關稅收政策執行;積極爭取中央文明辦在安排文明創建項目時,按照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落實相關政策,加大對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縣和少數民族地區執行相應西部和中部地區政策的支持力度。
(三)建立多元化的投入體系。進一步拓寬籌資渠道,努力擴大資金來源,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公益基金、單位出資和社會集資、群眾捐資、吸引外資相結合的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投入機制,逐步形成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精神文明創建投入體系。
四、加強理論研究
要從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高度,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理論研究。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為主線,以服務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為主題,以落實“三個示范”要求為重點,深入研究新形勢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從和服務于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著力點,研究和解決創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把握創建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總結創建工作的新經驗、新模式,為省委省政府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和有力的智力支撐。
責任編輯:徐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