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讀者
《政協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快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若干問題的建議》日前正式通過,并提交市委、市政府作為決策參考。從本期起,本報將在“議政建言”專版中系列報道,對該建議涉及的諸項議題予以解讀。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情況表明,北京市常住人口中老年人口達到246萬,占12.5%。由于各種原因,不少老人需要入住養老機構。隨著養老機構的發展,其醫療服務相對滯后的問題日漸凸顯。
今年上半年,市政協委員調研發現,本市超過7成養老機構沒有內設醫務室。委員們建議,將養老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僅27%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
市政協的一項調查顯示,目前全市共有386家養老機構,其中145家既沒有內設醫務室,也沒有與周邊醫療機構簽訂書面協議,占37%; 138家沒有內設醫務室,但與周邊醫療機構根據協議由其提供醫療服務,占36%;103家內設醫務室,僅占27%。
即便內設醫務室的養老機構,其醫療資質也不能令人放心。在103家內設醫務室中,經衛生部門批準的52家,未經批準的32家,另外掛靠附近醫院的19家。此外,其中僅21家具備醫保定點資質,占5.4%。這直接導致養老機構內的病患報銷難。
養老機構醫療服務不健全,影響到現有養老機構作用的發揮。一方面,醫療條件好的養老機構“一床難求”;另一方面,醫療條件不夠好的養老機構則部分床位空置。由此導致政府在養老機構方面的投入難以達到預期目的。市政協上半年在多家網站開展的一項在線調查顯示,全市96%以上老人患有各種疾病,88.4%的人希望將養老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納入醫保,77.8%的人希望養老機構能夠提供醫療服務。
八大弊病作了“攔路虎”
針對養老機構中的醫療服務缺失現象,市政協“養老機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專題調研組先后前往豐臺區、朝陽區和房山區調研,并聽取多個委辦局和有關部門的情況匯報,最終總結出八大“病因”。
規劃導向不明確。有關部門在規劃、審批、建設養老機構時對醫療配置沒有明確的規定、標準和要求,沒有充分考慮醫療服務銜接問題。
管理標準不銜接。養老機構歸民政部門管理,醫療服務歸衛生部門管理,醫保報銷歸社保部門管理,不同部門間存在標準不統一等問題。按照規定,設置醫務室標準是“總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而定點醫療機構的最低認定標準是“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對大部分基層養老機構而言,規模、面積上就難以實現。因此,截至目前,有32家養老機構雖然內設醫務室,但尚未通過衛生部門審批。
財政支持不足。要保證一個醫務室24小時為老人提供醫療服務,至少需要2名以上全科醫生和2名以上護士,按照人均月工資2000元至3000元的標準,一年需要支出醫護人員工資10萬元至15萬元,這樣的運營成本對養老機構來說,壓力很大。而在目前的政策中,沒有形成針對養老機構醫療服務的激勵機制和財政支持機制。
社區依托不完善。由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本身存在著諸如人員不足、出診成本高、服務指標和要求不清晰等問題,一些區縣養老機構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雖然一度“手拉手”,但因各種因素早已“分手”。
醫護人員不充足。養老機構中醫療服務風險高、待遇低,且難以解決職稱問題,許多醫護人員不愿意到這些地方工作。因此,大量工作不得不由護理人員承擔,且普遍存在著中老年護理員多、文化水平低和專業服務技能缺乏等現象。在部分養老機構中,一些護理人員是志愿服務的退休醫務工作者,缺乏常態化和可持續化。
此外,養老機構醫療需求狀況缺乏分類管理,護理收費價格不科學,優質資源不能共享等,也都不同程度地成為完善養老機構醫療服務的障礙。
基層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1+1>2?
市政協社法委特邀委員孫力說,現在的養老機構很“矛盾”,城里的住不進去,城外的空著沒人去,關鍵是要整合社會資源。她認為,考慮到不少老人經濟條件一般,應該整合基層醫療與養老機構。
除完善相關政策外,《若干建議》提出,應積極推進有閑置狀況的一二級醫院轉型,發展養老護理事業;鼓勵養老機構向大型綜合醫院購買保健、醫療服務,鼓勵醫院向養老機構派出醫務人員、開展專項醫療服務;推動養老機構醫療服務體系與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緊密銜接,建立入住老人老年健康管理檔案和咨詢服務平臺,并改善護理人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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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