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警車買菜被貼罰單”續:交警中隊長挨批評
http://www.caoliu14.com?2011-05-30 08:27? ?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記者今天(28日)獲悉,由中新網刊發的《義烏警車菜場門口被貼罰單 網友疑民警開警車買菜》目前有了最新進展:義烏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確實是義烏交警大隊工作人員開警車去菜市場為單位食堂買菜。該局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并勒令警車駕駛員今天上午就去處罰中心接受行政處罰。
開警車為單位食堂買菜
義烏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吳益中今天上午接到匯報看到本網記者采寫的新聞報道后非常重視,要求局紀委、警務督察大隊、政治處、交警大隊共同組織調查組對此事開展調查。
調查組查明:浙G1287警用皮卡車使用單位是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下屬的停車場中隊。5月26日,因停車場中隊食堂需要購買一些糧油和蔬菜,經中隊領導同意,中隊專職警車駕駛員丁某于上午7時30分許駕駛浙G1287警車帶食堂工作人員趙某,一起到義烏市區最大的菜市場新馬路大型菜市場買菜。因當時是菜市場買菜高峰期,他們沒有找到停車位置,丁某便將警車違章停在了馬路邊。
警車所屬交警中隊長挨批
義烏市公安局調查組還告訴中新網記者,當事的駕駛員丁某已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自覺到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罰中心接收處理,并于5月28日上午到指定銀行繳納了150元的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3307821048418392)。
根據調查情況,義烏市公安局還對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停車場中隊負責人和駕駛員丁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中新網記者還從多渠道獲悉,今天是周六,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罰中心按相關規定雙休日是不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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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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