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問題
河仁基金會開創的先河不僅為公益行業開辟了一個全新的思考和操作領域,同時,更對公益制度的成熟和完善提出了挑戰。在河仁基金會成立后,仍有許多發展中的問題尚待解決。如何科學、有效、合理地管理這個全新的基金會,對于目前的制度來說是個新的挑戰。
5億稅款由誰繳納
據了解,基金會成立后需繳納相應稅款。按國際通行做法是當股票變現后再繳納稅款。對于30多個億的股權捐贈如何繳稅、由誰繳納,目前還沒有現行的稅法和條例可以計算,曹德旺與相關部門協調后,經特批,需繳納5億多稅款,并在5年內分批繳齊。但是曹德旺至今還不明白稅金是從捐贈的股權中出,還是從企業里重新支出。依據現行股權轉讓繳稅的相關規定,股權轉讓一旦完成,接受轉讓方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但曹德旺此次股權捐贈是否可視為股權轉讓,還需討論。
2000萬注冊資金能否撤出
按曹德旺的設想,河仁慈善基金會應完全由股權捐贈設立。據國務院法制辦處長朱衛國表示,國務院等相關部門非常重視此次股權捐贈,但還沒有股權注冊基金會的先例和相關法律依據。而《基金會管理條例》也規定,注冊基金會的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尚不接受股票等有價證券。
朱衛國曾建議曹德旺先用現金注冊基金會再說,曹德旺接受了此方案,用2000萬現金先注冊了基金會。
5月5日,曹德旺完成市值35.49億的股票捐贈后,計劃撤回2000萬注冊資金,用于其它捐贈。理事會成員認為沒有條例支持注冊資金的撤出行為,而《基金會條例》也沒有明確規定能否將注冊資金用于他處。
8%公益支出如何界定能否變現用于公益
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用于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河仁基金會情況比較特殊,如何界定8%是個問題。
對此,王振耀表示股票的8%如何確定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曹德旺原來的想法是,全部花出去,把股票算作基金會的資產,連同收益部分全部做項目。到底是按照股票的本金及收益算,還是僅算收益這部分,理事會還需要進一步協商。
此外,基金會要資助項目,需要拿現金做,意味著股票將變現,但按照財政部相關文件規定,不提倡基金會將股票變現,與財政部規定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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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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