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罪"實施首日 鼓樓警方查千部車無一人酒駕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5月2日訊(本網記者 張偉 王浩志 通訊員 榕警) “東街口,一切正常!”南門,“大家都很守規矩!”聽著轄區內10個酒駕檢查點陸續傳來的消息,福州鼓樓交巡警大隊副大隊長陳奮翔很是欣慰,“沒有結果就是最好的結果!”
昨天是“醉駕入刑”正式實施的第一天。當晚,福州鼓樓警方動員警力41人次,在轄區內10個交通路口設點檢查。民警們冒雨查到半夜12點,查了近千部車子,未發現一例酒后駕車或者醉酒駕車。原本手持酒精測試儀的民警,到了最后,主要的任務不再是查酒駕,而以分發宣傳單為主。“史上最嚴厲的法規,誰還敢喝呀!”
一般人喝個三四杯就能測出酒駕
“誰敢喝呀!醉酒開車被查出來,開除公職,還影響找工作。法律定得這么狠,大伙都得掂量一下了。”記者隨機采訪了12個正在接受酒精測試的司機,發現這項號稱“史上最嚴厲”的治酒駕的法律,其實很受大伙歡迎。“誰喜歡喝酒呀?都是為了應酬,或者朋友聚會,你不喝,人家就說你不給面子。”歐先生說,“現在有了這個法律做擋箭牌,你不喝酒,別人也不敢勸,大家都輕松多了。”“別覺得醉駕才是嚴重的,酒駕處罰現在也夠嗆!”陳奮翔介紹,按照規定,血液中酒精濃度高于80mg/100ml的是醉酒駕駛,介于20~80mg/100ml之間的是酒后駕駛。這次“醉駕入刑”對司機震懾很大。但不要忽略了一點,從5月1日起,被查到兩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一般人喝個三四杯,就能測出酒駕。”陳奮翔說,兩次酒駕,沒有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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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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