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獎項設立
第三屆全國道德模范評選分為“助人為樂模范”、“見義勇為模范”、“誠實守信模范”、“敬業(yè)奉獻模范”和“孝老愛親模范”五類。每類表彰10名左右,共表彰50名左右。其余正式候選人授予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
四、實施步驟
1、推薦階段。3月,主辦單位成立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各省(區(qū)、市)和軍隊系統(tǒng)成立相應機構,正式啟動評選表彰工作。各省(區(qū)、市)和軍隊系統(tǒng)組委會要按照中央文明委《關于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工作的決定》(文明委[2008]2號)中規(guī)定的評選標準和推薦程序,發(fā)動廣大群眾推薦人選。每省(區(qū)、市)和總政治部向全國活動組委會推薦名額為每類人選1-2名,五類獎項的推薦人選合計不超過10名;新疆自治區(qū)合計推薦人選不超過15名(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5名,每類1名)。各省(區(qū)、市)和軍隊系統(tǒng)組委會對候選人情況審核把關后進行集中公示,組織撰寫候選人事跡材料,分別報經本省(區(qū)、市)文明委和總政治部審定后,于4月30日前報送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各地要把推薦工作與“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活動結合起來,對入選“中國好人榜”的人物可優(yōu)先推薦。
2、投票評選階段。5月中旬至8月,全國活動組委會在中央主要新聞單位和重點網站公示候選人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廣泛動員群眾踴躍投票,組織“萬名公眾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道德模范、勞動模范、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醫(yī)務人員、杰出青年、三八紅旗手、自強模范、身邊好人、優(yōu)秀志愿者等組成)投票;同時,評選委員會進行無記名投票。全國活動組委會按照一般公眾、“萬名公眾代表”和評委投票支持率分別占30%、30%和40%的權重相加,得出每位候選人的總支持率,提出全國道德模范及提名獎獲得者建議名單。
3、審批表彰階段。中央文明委審定建議名單后,作出表彰第三屆全國道德模范的決定,在9月20日“全國公民道德宣傳日”舉行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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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