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企業按天收取中介費 抵制“保姆托”等亂象
“保姆調換次數”存爭議
然而,記者注意到,對于雇主調換次數的規定,還有不少爭議。據試用合同規定,合同期限3個月的,如雇主不滿意的,可調換2次;合同期限6個月的,如雇主不滿意的,可調換3次;合同期限1年的,如雇主不滿意的,可調換6次。
不少市民認為,簽訂合同期內,如果是保姆工作懶散等原因,導致雇主不滿意而達到調換次數后還是不受認可,可是中介費卻不予退還,這樣雇主的利益還是受損。
對此,省家協有關人士解釋,保姆離職,可能是保姆的原因也可能是雇主的原因,因而很難界定。對于保姆自己請辭的情形,家政公司還是要不限次數地為雇主調換保姆。
而對于雇主不滿意要求調換的,不少中介擔憂雇主稍微對保姆不滿意就調換,導致保姆供應不上,中介成本壓力大增,因而合同限制了調換的次數。
省家政協會有關人士還表示,如果簽訂了誠信365倡議書的企業違背相關承諾規定,市民可撥打監督電話87713705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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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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