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在供水“一戶一表”改造后,對用戶設置每月5噸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噸的按5噸收費。2月25日,赤壁市供水總公司辦公室程主任稱,目前水價太低,企業(yè)虧損嚴重,不得已才出此決定,待今年上半年水價上調后,保底用水量將取消(3月1日《京華時報》)。
水價太低,就對用戶強買強賣,這道理何其荒謬。在我看來,其性質已經(jīng)與直接搶錢無異。誠然,由于供水與國計民生關系甚大,作為壟斷企業(yè)的供水總公司并不享有停止供水或隨時漲價等交易自由,但供水公司可以向政府申請補貼,也可以舉行聽證會要求調整水價,而唯獨不應該利用壟斷地位搜刮毫無博弈能力的用戶。
不過,透過這一事件,我們也能夠得以一窺壟斷企業(yè)的廬山真面目,加深我們對壟斷企業(yè)行為模式的理解,概括起來,主要有這樣幾個特點:
其一是成本外部化,利用自己的壟斷地位,千方百計地擠壓消費者。以赤壁市的“保底消費”為例,水價低,就強買強賣,不管你有沒有用夠5噸,一律按5噸收費,要不就漲價——“待今年上半年水價上調后,保底用水量將取消”,至于通過內部挖潛,比如降低職務消費,裁汰七大姑、八大姨等冗員來消化成本,則似乎連想都沒想。
二是完全不顧企業(yè)社會責任。企業(yè)不應該只追求利潤,也應該像公民一樣,對自己所置身于其中的社會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節(jié)約資源,不污染環(huán)境,遵守法律法規(guī)等,這已是現(xiàn)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常識。但赤壁市供水總公司卻沒有體現(xiàn)出絲毫的社會責任,因為誰都知道中國的人均水資源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是世界上水資源最貧乏的國家之一。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促進節(jié)約用水,應該是供水總公司的基本義務。但他們卻因為眼前的一點利潤,反其道而行之,強迫用戶浪費用水,這簡直就像警察鼓勵犯罪一樣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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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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