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富人,以自己的慈善舉動,一方面能切實幫助他人,另一方面帶動更多富人也參與到慈善事業(yè)中來,用自己的堅持與熱忱樹起一個道德的“標”桿,這樣的行為就有肯定與弘揚的價值。
最近,“陳光標薦母代言中國環(huán)衛(wèi)工人”“陳光標赴臺考察 計劃發(fā)放一億紅包”等新聞引起人們的關(guān)注,這位帶有極大爭議意味的“中國首富”,再次站到了傳媒的聚光燈下。
其實,近兩年來,陳光標一直都在以各種方式的慈善言行,屢屢成為新聞的主角、報紙的頭條——從四川地震發(fā)生兩小時后率領(lǐng)60輛大型挖掘機出征、與軍隊同時趕到救災(zāi)現(xiàn)場,到一次又一次對受災(zāi)民眾慷慨捐贈,再到致信巴菲特與比爾·蓋茨宣布“裸捐”……陳光標對慈善事業(yè)的“給力”、執(zhí)著與高調(diào),贏得了公眾的衷心贊譽,也引來了一些人的不同看法。
拋開所有圍繞陳光標所產(chǎn)生的爭議,還原到一個最基本、最淺顯的道理:很顯然,其言行對社會是有著巨大正效應(yīng)的。說得再具體些,一個富人,以自己“另類”甚至“極端”的慈善舉動,如果一方面能切實幫助相當數(shù)量的同胞,用一己之力點燃慈善之“光”,溫暖了很多人,另一方面啟發(fā)、感染、帶動更多富人也參與到慈善事業(yè)中來,用自己的堅持與極大熱忱樹起一個道德的“標”桿,這樣的行為就有其值得肯定與弘揚的價值。
儒家學說強調(diào)“內(nèi)圣而外王”,可以借用來對慈善家群體進行某種社會學分析?!皟?nèi)圣”的層面體現(xiàn)的是慈善家個人道德的升華、個人社會責任感的強化,并由此轉(zhuǎn)化為個人的具體行動。從長期的慈善舉動以及自身投身公益的具體行動來看,陳光標在這方面確實值得人們投以敬意。這種一以貫之的慈善熱情,絕非簡單“有錢”就可做到,更非一句“愛作秀”就可解釋。與屢遭披露的“明星詐捐”丑聞、某些富豪過分炫富行徑相比,“陳光標們”頗具爭議的行為之中,透露出某種值得效仿的精神回歸與靈魂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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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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