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指數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雖然對于幸福指數還沒有統一的界定和標準,但是,黨委政府和學界都認為,它的提出鮮明地折射出發展價值觀的變遷歷程,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科學發展觀強調經濟發展目標、社會發展目標、人的發展目標的協調統一,發展目標從傳統的單純追求單向度的物質生產力,開始轉到開始關注包括幸福指數在內的多維度的人文社會環境指標,以人為本開始真正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出發點和歸宿。
我省有關專家認為,省委提出要大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是充分考慮了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民眾幸福度的協調與統一,更加注重人民群眾的切身感受,更加注重人民群眾的真實意愿,更加注重人民群眾的利益追求,更好順應人民群眾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十二五”期間,應堅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不斷增進人民福祉,實現強省與富民的有機統一。通過收入分配改革等一系列舉措來大幅度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堅持民生優先,集中新增財力優先保障社會事業和民生工程,使經濟發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體人民。著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加快推進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引導社會各方面有序參與社會管理,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推動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護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幸福指數還具有實踐意義。幸福指數可以作為衡量社會全面進步與發展的重要指標,它可以彌補GDP指標只考察發展速度的不足;幸福指數可以作為監測社會良性運轉的重要指標,防止物質財富迅速積累的同時出現整體性的價值迷失和精神空虛,防止因發展中的種種不平衡而導致社會矛盾激化;幸福指數可以成為社會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起到“指示器”、“晴雨表”和“預警器”的作用。
江夏學院副院長葉文振教授建議,要加快在決策中建立一個引導機制,并盡快制定一套關于幸福指數的統計與評估方案,在“十二五”規劃中充分強調并體現幸福指數的發展理念,確保幸福感提升與經濟發展同步,提升我省幸福指數綜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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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