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購物卡涉賄犯罪逐漸冒起 呈現“三易”特征
http://www.caoliu14.com?2010-12-10 10:15? ?來源:經濟參考報
我來說兩句
相關部門三令五申嚴禁購物卡
購物卡一直為我國相關部門嚴厲禁止,從立法上看最早可追溯到1995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該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制、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1998年12月11日,明確下發針對購物卡的禁止規定。國務院糾風辦下發通知“禁止印刷、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卡”,使得當時購物卡盛行之風有所遏制。
2001年1月,國務院三部委(國務院糾風辦、國家計委、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關于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通知》,要求購買和銷售單位對已發放的購物卡2001年2月28日前妥善處理,過期作廢,不能再流通使用。
記者 李京華 施智梁 實習生 劉坤領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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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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