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至明年6月30日 福州將嚴查假酒和商業賄賂
http://www.caoliu14.com?2010-11-30 15:20? ?來源:福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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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記者獲悉,福州市工商局日前下發《關于印發無照經營查處暨酒類商品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從本月起至明年6月30日,嚴厲查處酒店、酒樓、酒吧、迪吧、卡拉OK、歌舞廳等餐飲娛樂經營場所以及超市、大型賣場存在的違法違規經營酒類商品和商業賄賂行為。
此次重點檢查經營主體是否持、亮照經營,經營場所銷售的酒類商品是否屬于“三無”產品,是否存在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冒用他人注冊商標等現象,經營者是否存在對酒類商品的產地、生產者、質量、性能等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餐飲、娛樂經營場所以及超市、大型賣場是否存在以支付“進場費”、“專場費”、“促銷費”、“廣告費”等形式從事酒類商業賄賂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經營者是否存在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等。
工商人士提醒,“酒類流通隨附單”是酒類產品的流通憑證。消費者購買酒類商品時,為了避免買到假酒,可讓商家提供“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便識別。
(福州晚報記者 周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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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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