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信息將集中曝光 履行法律義務之前其出行等受限制
?
省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被執行人信息公示后,在沒有履行法律義務之前,其向金融機構融資將遇到極大困難,注冊新公司、購地置產、承攬工程、經營貿易、出境等將受到嚴格限制,甚至影響到被執行人及其公司高管人員正常的個人消費,比如坐飛機可能都會遇到困難。”
為了進一步解決 “執行難”問題,今年我省法院還推出對被執行人實行“限定高消費令”,規定:被執行人不得購買機動車、居豪宅、外出旅游度假、在高消費場所消費、限制駕駛乘坐高檔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檔通訊工具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對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被執行人和被執行單位欠債不還卻高消費的,法院可視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論處,可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追究刑事責任。
![]() |
責任編輯:陳楠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