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的“香艷日記”局長──廣西來賓市煙草局原局長韓峰涉嫌受賄犯罪一案,9月2日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公訴,檢察機關指控韓峰涉嫌收受賄賂101萬余元,法庭沒有當庭宣判。(9月2日正義網)
今年初,一部煙草局長的“香艷日記”在網絡上流傳甚廣。其文字之流暢、細節之豐富,完全可以稱得上是一部繪聲繪色的墮落記。
“香艷日記”剛剛曝光之初,就有人指出,“如果當初韓峰沒有寫日記的習慣,或者說所寫日記沒有詳細記錄收受賄賂的經歷,如果不是因為記錄日記的電腦被人侵入并放到網上。恐怕也不會這么快引起輿論注意,引起相關部門重視。”
反腐是個老問題,一些網絡帖子喜歡對那些腐敗官員的生活細節加以突出,以便吸引眼球,譬如數十套豪宅、收藏名人字畫、包養女大學生等。但負有反腐職責的相關部門,是不應該只等著從網民爆料的貪腐官員的奇聞逸事中來尋找查處對象的。“裸官”“抽天價煙”等違法亂紀事項的曝光者都來自民間的力量,曝光渠道也都是通過網絡,而其他各種“意外”落馬的貪官也間或出現,這種現象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
按照現行刑法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受賄犯罪以5000元為起刑點,照此看來,潛伏在普通人身邊的“貪官”的數量應引起高度重視。
日前,重慶檢察院公布公民舉報貪官可獎勵20萬元,這一做法引發輿論熱議。說到底,查處手中握有公權力的違法對象,完善創新監督機制、暢通舉報渠道、發動民間力量很重要,另一關鍵的還得讓職能部門行動起來,主動出擊,增強反腐執行力。從“香艷日記”“抽天價煙”等事件看,如果多些主動意識,從一些官員的日常生活細節,也是能察出些蛛絲馬跡的。這樣,才能讓“腐敗必辦”成為必然而不是偶然,讓更多貪官不是因為寫了“香艷日記”而是因為監督網絡的嚴密被揪出來。 劉晶瑤(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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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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