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公安建“金盾志愿服務隊”推進精神文明建設
文明風9月1日訊 (通訊員 陳蔚華)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文明委《關于深入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意見》和省文明辦〔2010〕13號《關于在全省文明單位中組建志愿服務隊的通知》精神,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動員更多的民警、職工、文職干部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活動,帶動和提升警隊精神文明創建上新水平。市局于近日專門下發文件通知(巖公綜〔2010〕193號),在廣大青年民警當中組建了一支總人數近300人的“市公安局金盾志愿服務隊”。
“市公安局金盾志愿服務隊”在局黨委和市文明辦的統一部署下開展志愿活動,服務范圍包括應急救援、助老扶弱、扶貧濟困、無償獻血、文藝義演、義務勞動、環境保護、法律服務以及其他社會公益性活動。具體實施由市局公共關系處和團委牽頭負責,具體項目由市局與市文明辦、市志愿服務管理機構協商確定。同時,根據省文明辦〔2010〕13號通知,為確保志愿活動有序到位,市局還要求每個志愿者每年參加服務的時間不少于48小時。并將把志愿服務情況登記在冊,作為志愿者個人推優入黨、評先評優的重要考評依據。
(龍巖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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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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