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6期]《動態與研究》
http://www.caoliu14.com 2010-08-24 08:15:10 來源:福建省文明辦
沙縣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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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拓寬申請途徑。在加強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基礎上,在每個行政村設立法律援助聯終點,引導困難群眾尋求法律援助。二是放寬經濟困難標準。對于農民工等特殊困難群體申請法律援助的,凡是涉及生活、工作最為密切的事項,其合法權益被侵犯的,不審查經濟狀況或放寬經濟困難標準,做到有援必援,優質援助。三是簡化審批程序。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例》的申請人所持的各項材料齊全,經審查無誤,當日給予辦理審批手續;對法院指定的辯護案件,當日指定律師辦理,縮短受理、審查、指派的流程。四是加強窗口建設。公開“148”法律服務熱線電話,設立專人值守,熱情接待困難群眾的法律咨詢,對于符合條件的,及時受理法律援助申請。(沙縣文明辦)
責任編輯:徐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