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5日,太子河區(qū)法院在遼陽法院系統(tǒng)第一個推行了案件評查工作,并設(shè)立監(jiān)察室,負責評查標準、考核細則、獎懲措施、個人考評檔案等。監(jiān)察室同時制定出一系列考核制度和案件評查辦法。然而,在老金全身心投入工作時,厄運卻降臨到他的身上。2008年4月,在單位組織的一次體檢中,金光日被查出患有直腸癌。手術(shù)后的老金消瘦了許多,體力也大不如前,大夫囑咐他注意養(yǎng)病,親朋好友也勸他別再拼命工作。可案件評查只有老金一人,即使在化療期間,他也沒有停止工作。
做事認真的老金始終堅持“寧可自己熬夜也不讓當天案卷過夜”的工作原則,在檢查案卷時更是不放過任何一點瑕疵:從錯別字、日期寫錯、卷面不整潔,到事實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是否得當、合議是否表達了所有合議法官的意見等,都逃不過他的“法眼”。臨近月底,案件尤其多,每天工作到下半夜是經(jīng)常事兒,過度勞累加重了老金的病痛。為了減輕痛苦,他大把大把地吃藥,吃藥也不管用時,就拿個座墊頂在刀口處,實在累得支持不下去時,他才在沙發(fā)上躺一會兒。“我這關(guān)拖延了,就會影響結(jié)案。”
老金評查案件遇錯必究,輕則退回去重新做卷,重則批評教育,甚至“誡勉”談話、大會通報。今年初,一位法官辦案超時限,老金不僅對他進行“誡勉”談話,還在大會上進行了通報。老金說,遲來的公正就是不公正,這樣的問題必須嚴肅處理。因為被查出錯案將影響法官評先、職稱評定等,有的法官就私下向他求情,但老金從不“買賬”,他說,如果有了一次“下不為例”,制度就被打開了缺口,就會惡性循環(huán),再想嚴格管理就難了。
“防患于未然,比事后發(fā)現(xiàn)問題追究責任更重要。”在老金鐵面無私的監(jiān)察下,太子河區(qū)法院在遼陽市法院目標綜合考核中連續(xù)3年第一,引起爭議的案件和卷宗逐年減少。(記者 顧威 通訊員 楊維 王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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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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