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規定發生六類氣象災害 中小學及幼兒園須迅速停課
東南網7月1日訊(本網記者 謝添實)入夏以來,南平、三明、龍巖等部分地區普降暴雨到特大暴雨,造成山洪暴發、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并發生多起師生傷亡事故。為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省教育廳今日專門發出《關于做好防范氣象災害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認真開展預防氣象災害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通知指出,如果各學校接到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停課通知和氣象部門停課級別預警信號時,教育行政部門須立即果斷處置,及時通知所屬學校立即停課,同時做好相關的安全保障工作,確保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如因沒有及時傳達上級和氣象部門發布的停課預警信號而發生重大師生傷亡事故的,將嚴厲追究有關領導人責任。
按照規定,下列等級的氣象災害,各地應迅速部署學校停課并做好相關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 當氣象部門發布臺風橙色預警信號時,即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停課。
(二)當氣象部門發布臺風紅色預警信號時,即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并可能持續,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立即停課。
(三)當氣象部門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時,即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地處危險地帶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停課,并采取專門措施保護已經到校師生和幼兒的安全。
(四)當氣象部門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時,即3小時內降雨量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地處危險地帶的學校、幼兒園應立即停課,將已到校的師生、幼兒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并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災害的防御和搶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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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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