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在山西太原市打工的安縣花荄鎮某村青年劉蓉,替隔壁的一對年輕父母照顧不滿兩個月的女兒。一年半后,孩子的父母隨著城市拆遷失蹤。收支入不敷出的她堅守著自己的承諾,一邊打工掙錢照顧孩子,一邊等待孩子的父母,用自己的行動詮釋了什么叫責任。
5月16日下午,記者在安縣花荄鎮某村,對此事進行了采訪……
月工資500元,打工妹請父母當保姆
1998年4月,家住安縣花荄鎮某村,時年28歲的劉蓉將4歲的女兒交給父母照顧,到太原市尖草坪區一家塑料廠打工。住在她租房隔壁的,是兩個經營小五金的男女青年。做鄰居半年多后,劉蓉才在平時的閑聊中,得知女青年名叫張娜,22歲,河南省開封市人,但張娜到底是開封市哪個區縣的,她沒問,也沒想到去問,同樣,她也只知道與張娜住在一起的男青年姓張,32歲,江蘇人還是浙江人不詳,平時見面,她把姓張的喊張哥,張娜把她喊劉姐。
2000年1月,張娜告訴劉蓉,她懷孕了。同年11初中旬的一天,劉蓉看見張娜挺著大肚子,和張哥一起坐車去了醫院。張娜夫婦去醫院十多天后,抱回來一個女嬰。兩個多月后的一天,下班回租房的劉蓉聽見隔壁的張娜夫婦在爭吵,張哥抱怨張娜在家照顧女兒耽誤了生意,還埋怨她生了女孩,想找個保姆養育孩子。
2001年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張娜夫婦來到劉蓉的租房,懇請她幫忙在四川找一個保姆,幫他們照顧孩子。月工資500元,他們負責奶粉,但必須是全天候照顧。
月工資500元,在2001年前后的保姆行業中,應該還是高工資,況且還保證提供孩子的奶粉。劉蓉起初想叫自己的母親或小姨到太原去當孩子的保姆,但母親和小姨都暈車。恰好春節臨近,工廠放假,劉蓉就向張娜提出,能否將孩子帶回四川,由她的父母照顧。張娜夫婦欣然同意,一次性付給劉蓉一年的工資6000元,并承諾每季度寄出一箱奶粉,隨后劉蓉將孩子帶回了家。
劉蓉說:“我只曉孩子的乳名叫貝兒,但不知道孩子的生日是哪天,但2000年11月是可以肯定的。也不知道張娜和張哥是假夫妻還是真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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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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