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推行“漁排法庭” 積極服務新漁村建設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5月14日訊(本網記者 袁文通 林姿)昨天,記者從平潭人民法院獲悉,針對平潭綜合實驗區漁村較多的特點,平潭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通過聘任“漁民調解員”、推行“漁排法庭”等多種形式,積極服務于海島新漁村建設。
據平潭法院相關人士介紹,“漁排法庭”結合審判活動,以案說法,寓教于審,漁排成了基層法庭服務新漁村建設的特殊平臺,“一旦出現民事糾紛,法庭隨時組織法官前往辦案點就地開庭審理與調解?!痹撊耸拷榻B,同時還會選聘在當地漁村享有聲譽、公道正派、熟悉法律的漁民擔任人民調解員,參與調解工作。而干警則把握涉漁案件的特點,注重案件的具體情況,結合法律規定、鄉村民俗、社情民意等依法做好判前說理工作,貫徹調解優先原則,將矛盾化解在漁排上,使案件的處理結果更容易讓廣大漁民接受,更符合社情民意。
據了解,除了辦案,“漁排法庭”的法官們堅持到漁排及港口進行普法宣傳,當地漁民深有感觸地說,“法庭在漁排上開庭,讓我們可以一邊接受司法服務,一邊在海上生產作業,實現兩不耽誤。”該負責人同時提醒廣大漁民,對“漁排法庭”無法到達的角落,漁民可以通過電話口頭起訴,只要向法庭告知起訴對象、原因、目的,法庭就會預約開庭時間,為廣大漁民提供立案、審理、執行“一站式”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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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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