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健全四項機制? 推進家園清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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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工作運作機制。成立縣農村“家園清潔行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整個活動的指導、協調、檢查和考評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各村莊也相應成立領導小組,村主任親自抓,指定一名村兩委成員具體抓落實,形成縣鄉村三級聯建共建工作格局。
2.健全輿論宣傳機制。重視樹立衛生意識。把開展家園清潔行動與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注重提高全民的環境衛生意識,努力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衛生習慣。重視直觀教育效果。利用村鎮醒目的場所等設置宣傳欄、墻報,出動宣傳車,制發宣傳單,制訂村規民約,大力宣傳搞好農村環境衛生的意義,愛護公共衛生觀念深入人心。重視發揮輿論導向作用。縣電視臺、政務網、鄉訊社開辟“家園清潔在行動”專欄,廣泛宣傳創建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
3.健全經費投入機制。縣財政全力保障。對晉江上游沿岸的鄉鎮,建成垃圾無害化處置設施或垃圾中轉站給予30萬元資金補助,對通過省級驗收合格村給予5000元資金補助。鄉鎮財政傾力投入。各鄉鎮千方百計籌措資金2250萬元,建設一批垃圾中轉站、垃圾圍(池),添置環衛工具。全面開征生活垃圾處理費。2009年起,在全縣開征生活垃圾處理費,城鎮居民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8元,農村村民每人每年36元,為家園清潔行動提供經費保障。
4.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建立以縣城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為龍頭,鄉鎮建立垃圾填埋場或垃圾中轉站、村莊設置垃圾池(圍)的垃圾處理收集模式。建立垃圾處置網絡。各鄉鎮均成立環衛所,村鎮配齊保潔員,垃圾處理實行統一收集、定點存放、定時清運、科學處理。如,城廂鎮在全縣率先成立“家園清潔管理中心”,組建城監中隊、環衛保潔隊,每年撥出專項資金60萬,采用面向社會招標、政府監管、考核驗收的市場化運作方式,提高垃圾清掃質量和處理率。成立縣、鄉、村督查小組,每月開展月督查活動,促進清潔行動制度化、常態化。(安溪縣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