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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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加大整治力度 促進公共交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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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臺政策,強化制度約束。下發《關于開展機動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和《市區摩托車和超標準電動自行車限制通行管理的通告》,出臺《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對電動自行車實行注冊登記管理并公布收費標準,擬在三年內先后在鼓樓中心城區、二環內、三環以內逐步實施“限摩限電”。采取企業回收、異地交易、政府補貼更換等多種渠道,解決不符合標準電動車遺留問題。
2.嚴格執法,強化違規整治。從4月6日開始至年底,強力整治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部署重要警力嚴格查處闖紅燈、醉酒或酒后駕駛、超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或讓行等十幾項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查處無牌、使用偽造和變造號牌,遮擋號牌等現象;嚴格查處特種車在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使用警燈警報器、在禁鳴喇叭路段鳴喇叭以及政府公務車輛違規安裝和使用警燈警報器等違法行為;嚴禁駕駛拼裝車、改裝車和報廢車。從5月份開始,強力整治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加強路面巡查,擴招一批交通協管員,加強非機動車路面交通違法違規整治和秩序管理。

3.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發出《致全市駕駛員的公開信》3萬多份,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福州公交集團公司500多名公交優秀駕駛員帶頭承諾杜絕交通違法,并接受市民監督。開展“交通安全進校園”活動,集中一個月對大、中、小學在校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知識教育,嚴禁未滿16歲學生騎電動車上學。各交巡警單位深入市區各校舉辦圖片展、交通安全講座、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宣傳教育活動近千場次。各社區在重點區域、公共場所通過開辟宣傳專欄、樹立溫馨提示牌、設置電子流動屏、舉行文藝演出、開展有獎競答活動等方式進行公共交通安全宣傳,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識。福州日報社、福州電視臺、福州新聞網、福州電臺等市屬新聞媒體,專門開辟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專題,宣傳報道交通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滾動刊播交通安全片和公益廣告,并在省市新聞媒體上大篇幅連續曝光違章車輛上千部。(福州市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