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只是尷尬的一部分。私下里,志愿者們相互之間還會“嘆苦經”,在他們的網絡空間中可以尋到不少蹤跡。他們還感到無奈的是,自己稚嫩的肩膀上常要經受“不能承受之重”。似乎“千挑萬選”出來并經過專門培訓的志愿者就是“萬寶全書”,就該應對各式問詢、勝任各類工作;吃苦耐勞也算理所應當。于是他們便會碰到觀眾執意求問難解之題,或是承接一些本不屬于他們職責的事務乃至不該他們全擔的職責——顯然,這對他們并不公平。
平心而論,這樣的尷尬不能算常態,但也說明我們的城市距離真正形成“志愿者文化”的氛圍還有長路。因為要使志愿服務這一共同行為上升到文化,在志愿者們自身努力外,還需包括廣大受服務者在內的更多方面的良性互動。
就上述論,這種良性互動顯然尚存缺陷;究其根源,便在面對志愿者時的認知偏差。若用一句話來概括志愿服務的要義,“如何面對服務對象”該是恰當的。但另一邊,身處志愿者對面的我們,又該如何面對志愿者?這樣的問題,似乎鮮有人深思。人們習慣性地將志愿者認作工作人員的一部分,并以相應的要求對之。但按相關條例解釋,志愿者是“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自愿以智力、體力、技能等為他人和社會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公益性活動”的個人。他們的行為并非契約規定;其承擔的職責,也當在力所能及之限,性質迥異于有明確職責分工的 “工作人員”。面對他們,我們當予以充分的客觀與寬容;將其視作“萬靈藥”,實屬苛求。
以情理論,他們的付出更不該被認作理所應當。志愿者在付出過程中感知著一種純粹、自發并通達心靈深處的奉獻之喜,并因此對自己有嚴格的要求,以至期待盡善盡美。在這種付出中閃耀著的,是至為美好的人性之善。良善之事期待良善之報,唯有如此才能形成一種良性循環。這是每個人都有的生活經驗——做了好事,卻得不到精神上的褒賞,誰樂意呢?況且,志愿者們對這褒賞的要求是不高的,只要有一句輕輕的感謝,抑或是一個善意的微笑,他們便會感覺到莫大的滿足。
寬容、友善、尊重,并在接受服務之后反饋以感激,便是我們面對志愿者時的應有之舉。人同此心,這并不是什么難辦的事情。哪怕志愿者的某次服務不令人滿意,出于最基本的溫情,我們也沒有必要鐵石心腸。這群年輕人(也有中年甚至年邁的長者)常受日曬雨淋,不時口干舌燥,甚至要喊破喉嚨;接送他們來回的班車不過是普通的公交車,以至有人一日辛苦之后只能坐在車地板上昏昏睡去。想想這些,誰的心不會軟呢?(朱珉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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