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金融服務海西建設工作要點正式出臺
吸引和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來閩
推動省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券,進一步改善企業的財務結構,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協調實力較強的大型企業或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集合發債提供增信支持。支持中小企業以產業基地、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等產業集聚區為依托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吸引和鼓勵境內外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來閩拓展業務,促進更多資本進入股權投資市場。
爭取年內設立海峽產業投資基金
爭取獲批開展閩臺貿易以人民幣計價結算試點,拓展以人民幣計價的信用證、保函、托收等結算方式下的貿易融資業務,促進兩岸貿易機構加快資金周轉速度。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優勢,爭取先行先試兩岸人民幣和新臺幣現鈔調運業務,建立人民幣和新臺幣現鈔的供應和回流渠道。
推動閩臺金融機構雙向互設,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優先支持臺資金融機構到福建省設立機構,積極促進興業銀行赴臺設立代表處。支持兩岸金融機構在福建省合資設立各類基金,積極爭取引進臺資銀行入股省內城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并提高股比。
爭取年內完成海峽產業投資基金設立工作。鼓勵臺資金融機構投資信托、創投等,建立區域金融總部,探索閩臺金融業務合作的新領域、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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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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