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長
崗位風險系數 6
風險點:從規劃、定價到審批、監督,權力和風險環環相扣。
1. 潛規則盛行,難獨善其身
2. 競爭激烈,公關勢力強勁;
3. 監管體系不健全,守法犯法一念間。
官員感言
隨著與開發商接觸逐漸增多,在與一些大款的交往活動中,思想蛻化變色,羨慕紙醉金迷的生活方式。對人生的目的、意義、自身的價值實現等,產生了嚴重認識偏差,認為市場經濟就是資本經濟,有錢才有一切,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思想認識上的偏差,導致錯誤越犯越大?!K省淮安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杜建平
交通廳長“高速”腐敗癥結在哪
近年來, 交通廳長落馬事件屢見不鮮,“交通腐敗”問題日趨嚴重。2005年,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石發亮東窗事發,值得注意的是,他是河南省連續第三任因經濟問題落馬的交通廳廳長。2009年12月28日,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交通局原局長雷建民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渭南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審判庭上,雷建民追悔莫及,“我最終栽倒在自己鋪設的‘腐敗路’上”!
上述案例只是腐敗 交通廳長的一部分,正因如此,輿論稱 交通廳長是“高危人群”。據人民論壇雜志社調查結果顯示,58%的受調查者認同 交通廳長崗位風險高,排第二位。
為了杜絕交通系統的黑洞,中央和地方紛紛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措施,加強了反腐敗的力度。但問題是,法規、政策不斷出臺的同時,腐敗案件反而“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交通廳長“前腐后繼”,交通干部大面積“塌方”,這反映出交通建設背后的體制確有漏洞。其關鍵在于,目前我國公路建設處于絕對壟斷地位,由政府官員直接操作,使得他們有可能通過壟斷而尋租。具體來說,其體制性缺陷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一,我國現行的交通投資體制在交通系統內部封閉運行,一項交通建設工程從立項論證、招標設計、施工監理、預算撥款到竣工驗收,幾乎都由交通廳獨家負責或牽頭。這樣,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與政企不分的弊端,使得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建設項目中既是行政長官,又是企業領導;既是建設者,又是管理者,這就容易使建設項目缺乏相互的制約和監督。
第二,權力是把雙刃劍,既能造福民眾,又具有與生俱來的腐蝕性和擴張性。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就要用權力來制約權力,建立起必要的監督制約機制。然而,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權力過于集中,很容易導致獨攬大權的廳(局)長濫用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
第三,項目投資體制以及交通建設組織形式上的問題。我國公路建設指揮部形式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產物,內部管理松懈。加之交通行政部門與負責公路建設的公司多為母子關系,筋血相連,導致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個人權力絕對化,這正是交通系統腐敗之源。(執筆:人民論壇記者 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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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