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捐款的六大不理性
上面說了兩個案例,一個是國外的,一個是國內的。這兩個案例,我相信已經基本上將捐款的本質、捐款應該怎么做的事情說清楚了。有了這些鋪墊之后,再來說“被捐款”,大家就比較容易理解了。什么是“被捐款”,或者什么是不理性的捐款。中國現在企業捐款或者公眾的捐款,存在六大不理性。
第一,企業在沒有發生自然災害時候給政府捐款,有錢權交易之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企業只有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才可以給政府捐款,平時給政府捐款沒有法律支持。因為政府是依法收稅,你是依法納稅,平時給政府捐款的背后很可能是和政府在搞交易:你捐一千萬元,政府給你的優惠政策或好處,可能遠遠超過一千萬元。這是一種更高級的錢權交易,不僅擾亂了慈善的秩序、慈善的規矩,也擾亂了市場的秩序。
第二,跟風捐款。別人捐款我也捐款,別人舉牌我也舉牌,舉完牌就后悔了。
第三,在政府強制攤派下“被捐款”、“被慈善”。這樣的案例太多了。今年春節后,陜西府谷縣四套班子出面,借團拜之名,讓當地企業認捐,那里的煤老板比較多,當場認捐12億多人民幣,接近13億元。這些錢全部進入政府財政。這些行為違背了慈善的民間本性和自愿原則,慈善捐款成為政府的第二稅源。“苛捐雜稅”這個詞早就有了,但用在今天最貼切。捐款跟風和被捐款,是當下經常出現的諾而不捐的重要原因。企業諾而不捐,與其說是不誠信,不如說是不情愿。
第四,急功近利,過度作秀。如果把慈善行為的高調宣傳稱為“作秀”,慈善可以“作秀”,但也要有標準和分寸。有的企業給慈善機構捐款,要求慈善機構給它做許多軟廣告宣傳。基金會因拉捐款難,也只好答應,通過組織與媒體的關系,結果這家企業捐了100萬元,軟廣告的效果比硬廣告的投入還要大,名利雙收。這也多多少少是企業將慈善當做一種商業交易,急功近利。
第五,糊涂捐款,不尊重自己的權利。捐款人有很多權利,首先你可以要求接受捐款的機構將你錢用在哪里,這是你的權利,慈善機構需要按照你的意愿使用這些錢,對這些錢的使用你有監督的權利。我奇怪有些企業家做生意時那么精打細算,精的很,怎么捐款的時候那么糊涂了呢?說捐就捐完了,都不知道錢用在什么樣的地方。捐款人不尊重自己的權利,糊涂捐款,也助長了一些慈善機構的不透明。
你還有一個重要權利,就是你捐款之后可以享受免稅待遇。這里我給大家簡單講講怎么免稅。按照現在的企業所得稅法,企業給公益事業捐款,可以在利潤12%內在稅前扣除。假如你的利潤是100萬元,你應該拿著100萬元去交25%的所得稅。但是你捐了12萬元,這12萬元可以稅前列支,類似于進入成本,你就拿著88萬元去交所得稅。個人捐款,在你收入的30%以內可以稅前扣除。比如說你的月薪10000元,可能要按照20%交你的個人所得稅,如果你捐了3000元,那么這3000元就在稅前列支了,你只需按7000元交所得稅。
第六,捐款重硬件、輕軟件,見物不見人,不愿為服務項目捐贈款項和支付必要的項目管理成本。很多慈善機構從事慈善服務,是要有人做事的,國家沒有給他們發工資,誰給他們發工資呢?應該是捐款人。目前很多人就覺得慈善機構只能做“搬運工”,我捐款給你,你應該將這些錢全部用到受益對象身上。就算搬運工也要成本啊!這次西南大旱,捐來多少礦泉水,一瓶一元錢,但是將這些礦泉水運到旱區可能需要兩元錢,很多捐款人并不愿意承擔這類成本。
![]() |
責任編輯:金婷 |
- 2010-04-23慈善是我一生的事業:記第二屆全國道德模范宋志永
- 2010-04-232010胡潤慈善榜發布 閩商黃如論排第二陳發樹第三
- 2010-04-21"虎溪社區慈善基金會"籌集善款,支援災區
- 2010-04-19石獅市慈善事業工作得到中華慈善總會充分肯定
- 2010-04-16福建省慈善總會公布捐款賬號 20名醫療專家整裝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