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布首批合格電動車目錄 上牌或本周啟動
前后都要掛牌騎車要帶行駛證
記者從警方處獲悉,此次要給電動車發放的車牌,分前后兩張,綠底白字,由五個阿拉伯數字構成。與2003年發布的臨時號牌不同,此次號牌細化到了各區的名字,使未來的管理歸口更有針對性。
另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上,除了號牌、所有人名字、身份證號碼和品牌型號外,連車架號碼和顏色也需注明。按照《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攜帶行駛證。
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號牌、行駛證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的號牌、行駛證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元罰款,電動自行車、電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當場罰款處罰的,可以暫扣其車輛。
根據資料,2003年福州市政府也曾給電動車上牌,共核發6萬張,有效期4年。連日來,本報968111也曾多次接到電話,詢問新號牌的使用期限。昨天,福州市政府相關人士在接受采訪時說,針對此次發布的電動車號牌使用期限,目前暫無具體規定。
上牌點基本完工
根據福州市公安局發布的“上牌服務流程”,如果市民要想給自己的“愛車”登記身份,必須經過五個步驟:填寫電動自行車登記申請表—交驗車輛—窗口業務受理—繳納牌證費用—領取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記者昨日走訪市區幾個交巡警大隊的上牌點,他們的受理窗口排列也是根據這一程序,盡量讓市民“不走回頭路”。記者在晉安交巡警大隊看到,上牌點已基本完工,連文件檔案柜和窗口的電腦都已就位,隨時可開始受理市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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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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