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規定:學生未離校學校應指定專人管理
東南網-4月18日訊(本網記者 葉琦)省教育廳昨日消息,今后對于因特殊情況需在學校開門前提前到校的學生,學校應允許其提早進入校園,指定專門地點對學生進行集中管理,并安排專門人員值班監管。放學后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離校的學生,學校應安排其在校參加活動,并指定專門人員管理,直至其安全離校。
對于開展校內寄午膳托管服務的學校,要加強午托管理,確保午托期間的學生安全;對于不具備午托條件的學校,學生午餐后確需提早到校的,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研究同意并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后,可允許學生中午提早到校,由學校安排人員在校值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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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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