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駕車違規(guī)最高可扣車
電動自行車、電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以二十元罰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五十元罰款,電動自行車、電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當場罰款處罰的,可以暫扣其車輛: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號牌、行駛證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的號牌、行駛證的;違反信號燈、禁令標志、標線通行的;駕駛改裝、拼裝的電動車。
【各方反應】
商家焦急等待合格電動車目錄出臺
《辦法》公布之后,記者第一時間聯(lián)系采訪了福州的一些電動車銷售商。多數(shù)商家表示,由于公布的《辦法》與之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變化不大,對市場并沒有什么新的影響。“我們現(xiàn)在最期待的就是《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能盡快出臺,這是商家最為關切的。”福州一品牌電動車銷售經(jīng)理林先生說,征求意見稿公布之后,福州的電動車銷售市場幾乎是完全停滯的狀態(tài),“合格產品目錄一天不出來,商家一天不能營業(yè),虧損額在不斷上升。”另外,對于《辦法》中銷售商回購換購超標電動車的規(guī)定,銷售商表示,《辦法》并沒有給出具體的實施辦法,商家如何回購、換購目前暫沒有說法。
心藝電動車福州一門店負責人表示,《辦法》中規(guī)定鼓勵商家參與回購換購,沒有強制性要求,“回購價格高了商家受不了,低了老百姓也不答應,而政府具體的補貼辦法又沒有,目前我們暫時不會對超標電動車進行回購?!?/p>
市民觀望整治動向
昨日下午,記者在街頭對一些市民進行了采訪。在二環(huán)路和銅盤路路口,來來往往的電動車特別多,對于政府將對電動車進行管理,市民也是意見不一。不少市民還直接問記者:“你看我這車報得了牌不?”市民劉先生告訴記者,他家住西洪小區(qū),在南公園一帶上班,“我上班沒有直達公交車,要轉車,用電摩就非常方便。”他表示,盡管禁摩對自己影響很大,但他還是想觀望整治動向,也為自己的出行做一個調整。市民林女士說自己昨天在路上剛剛被一輛電摩給撞了,所幸沒有受傷,“現(xiàn)在電摩數(shù)量巨大,可以在兩類車道行駛,難管理,存在很大的交通隱患,晚治理不如早治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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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