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教育為何不約而同地走向了罰款時代
http://www.caoliu14.com?2010-04-11 10:26? ?來源:紅網
我來說兩句
教師對學生罰款是一種越權行為。在學校,無論是教師、班主任,還是校長,對學生都沒有罰款的權力。教師為人師表,理應是遵紀守法的模范,對學生亂罰款,是一種違法行為,與學校的職責,與教師的身份是格格不入的。教育工作者的違法比起學生的違規,有過之而無不及。
對罰沒款如何管理、使用,也不可小視。說到底,學校、班級不應該有罰沒款,如果有了罰沒款,只要處理不當,又會衍生出新的問題,甚至產生腐敗現象。如果把罰款用來獎勵成績好的學生,容易使受獎勵的學生與被罰款的學生之間的產生矛盾,影響同學之間的團結和班級的和諧。
以罰代管,是教育、教學方法簡單化、惰性化的表現,使學校傳統的思想政治工作貨幣化,不能真正培養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一切向錢看,一切由錢做主,一切由錢搞定;錢就是真理,錢就是公正,錢就是裁判。學生“犯規”后,為了隱瞞家長,就會在家中偷錢打發老師,甚至在社會上偷錢消災。
錢是有用的,但錢不是萬能的。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而不是經濟部門,也不是行政執法部門,教育學生,用錢做文章,教出來的學生容易成為金錢的奴隸,這種現象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否則,貽害無窮。 (范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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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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