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浙江省嘉善縣惠民街道一名年輕媽媽,在家中教3歲女兒讀詩“床前明月光”,但女兒怎么也接不上下一句,她就反復用力打女兒的頭部,當晚女兒嘴唇發(fā)白、口喘粗氣,天亮后氣絕身亡。(見2010年4月6日《錢江晚報》)無獨有偶。4月3日,家住廣州市順德區(qū)杏壇鎮(zhèn)光華村的9歲小學女生小龍(化名) ,因拒絕被父親拉去附近的補習班上課,被當街暴打,送到醫(yī)院后不治身亡。(見2010年4月6日《廣州日報》)
兩起兒童死亡事件告訴我們:家長恨鐵不成鋼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暴力“逼學”萬萬不可取。
在社會競爭日益激烈,孩子寄托了家庭太多期望的今天,家長們“決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以及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孩子們卻承擔了太重的負擔。從進入幼兒園開始,不僅要學識字、學數(shù)學、背英語單詞,還要參加舞蹈、音樂、書法等各種名目繁多的“特長班”;到了小學,除了接受正規(guī)的校園教育,孩子不僅要參加課外補習,還得使“特長”一個也能不丟,孩子們負擔之重是不言而喻的。在這種情況下,對小小年紀的孩子,再以暴力相逼,顯然無法承受。
盡管時下的應試教育體制廣為詬病,但至今卻無人找出更好的替代體制。而目前“教育部”提出的幼兒園和小學教學大綱,是根據(jù)孩子年齡和智力水平制訂的,完全可以保證孩子正常的知識增長。至于幼兒園和社會上舉辦的各種“班”,盡管不能一概否定,但更多的是為了“創(chuàng)收”,即千方百計地從家長的兜里掏銀子。既然如此,家長們完全沒有必要隨之起舞,而應當根據(jù)孩子的天資和愛好,選擇一兩個“特長”就可以了。這樣,孩子既能感興趣,又不至于負擔過重,何樂而不為?
暴力“逼學”的作用往往適得其反,不僅達不到家長們預期的目的,還會引發(fā)孩子產(chǎn)生逆反心理,導致破罐子破摔、離家出走、自殺等消極情緒和行為,嚴重的甚至會誘發(fā)弒母弒父的惡性案件。前幾年,廣西自治區(qū)一位17歲男孩陶陶(化名),就因為晚上11點多把作業(yè)做完后,媽媽還逼他繼續(xù)做題,數(shù)落他學習不用功并動手毆打。在與母親打斗中,失去理智的陶陶抓起廚房的刀將媽媽砍倒,爸爸回家看到當時的情景拿起一根棍子就打,于是又將爸爸殺死,最終被法院判處18年有期徒刑,至今仍在牢房里。盡管陶陶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但家長暴力“逼學”的教訓不能說不深刻。
家庭教育是一門科學,其中包括家校配合、合理安排、因人施教、激勵賞識、循循善誘等等。暴力“逼學”并非選項,這是因為,盡管古人有“棒下出孝子”之說,但那是在忠孝節(jié)義禮教禁錮下的封建社會。時代到了人性解放、思想多元化的今天,顯然已經(jīng)失靈。但愿家長們能夠從暴力“逼學”導致的悲劇中汲取教訓,少一些暴力,多一些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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