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規(guī)定:師生集體外出需乘坐車船的要報批
東南網(wǎng)-海峽都市報3月26日訊(本網(wǎng)記者 葉琦)福建省教育廳昨日下發(fā)通知,3月20日至4月20日將在全省學校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今后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活動需乘坐車船的,要嚴格執(zhí)行報批手續(xù),必須乘坐或租用專業(yè)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車輛,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驗并且熟悉路線的駕駛員。
據(jù)介紹,2009年,福建師生交通事故死亡59人,比2008年增長16人,是近5年來最多的一年。福州“3·18”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校應從宣傳教育入手,切實提高青少年學生關愛生命、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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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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