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反思“南平血案”
23日7時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學時間,南平實驗小學門口,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連續砍向13名小學生。受傷孩子目前正在南平中醫院和市立醫院搶救。目前行兇者已被警方拘捕。據悉,兇手原是一名社區診所醫生,疑似精神病患者。(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3、4版)
如果,我們僅把發生在南平實驗小學門前的這一幕慘劇,歸咎為一起突發校園公共安全事件,未免過于簡單了。縱觀這起慘劇始末,有一些發人深省的細節值得探究和反思。經調查,兇手鄭民生原是一名社區醫院醫生。他起床時曾說“我要自殺,我一個人死不行,要拖幾個人一起死”,并認為成年人不好殺,從而把目光鎖定在孩子身上。
眾所周知,精神病患者的親屬是其法定監護人,承擔著對其行為的監護之責。既然,鄭民生已經對家人透露出行兇作惡的不良動機,其親屬為什么對其作案企圖不加以警覺和防范呢?從社會層面來說,兇手鄭民生是在去年6月因患精神病而辭職的。也就是說,鄭民生患精神病是一個為一定范圍內公眾所知悉的事實,那么,從社區到當地民政、公安等職能部門,何以對其相對于公共安全的潛在危害疏于管理呢?
這么說,似乎有些“事后諸葛亮”。但實際上,社會對精神病患者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關注并非自今日始,《刑法》中就針對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的前置條件作出明確規定,如首先由家屬或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由政府出面進行強制治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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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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