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暖寶”竟然變“漏水袋” 消費者獲賠800元
http://www.caoliu14.com?2010-03-15 09:59?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連江人周女士買了個“電暖寶”,才用幾天就開始漏水,弄臟了床上用品,周女士要求商家賠償1280元。12日,經連江縣消委會和12315工作人員調解,商家賠償周女士800元。
周女士稱,3月1日,她在連江某連鎖超市,買了一個28元的“電暖寶”,誰知才用了兩三次就開始漏水,弄臟了新買的一套價值1288元的床上用品。
3月5日,周女士向該超市討說法,要求賠償1280元。超市負責人認為,只要把床上用品的污漬洗干凈,還是可以使用的,并表示只愿意支付干洗費用。周女士拿床單和被套去干洗,依然無法去除污漬,遂再次找到商家,但對方拒不賠償。
12日,周女士帶著破損的“電暖寶”和購物小票來到連江縣12315臺投訴。
連江縣消委會和12315工作人員對商家解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經調解,超市一次性支付周女士800元作為賠償。
同時,連江縣工商局責令該超市下架封存“電暖寶”,并送相關部門檢驗。如果該產品確實不合格,工商部門將立案查處。(福州晚報記者 丁勝華 通訊員 湯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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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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