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著眼于大型社會活動順利進行開展志愿服務,塑造海西社會的良好形象。要認真總結大型社會活動志愿服務的成功經驗,切實組織好舉辦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和大型文體賽事的志愿服務,著力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營造良好人文環境。組織開展公共秩序志愿服務活動,動員志愿者到公共場所、道路交通和賽會場館等重點部位,宣傳文明行為規范,勸導不文明言行,努力創造規范有序的社會公共秩序。組織開展賽會志愿服務活動,動員志愿者參加接待、咨詢、聯絡、秩序維護等方面的工作,為大型社會活動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力保障。
4. 著眼于應急救援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維護海西社會的安定穩定。應急救援志愿服務是專業救援的重要輔助力量,是國家應急救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志愿服務活動,動員志愿者廣泛普及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處置知識,參與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衛生防疫、群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安撫等工作,提高社會和公民的應急處置能力。要把應急救援志愿服務納入政府應急反應體系,依托有關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和專門學會,組織有相關知識、經驗和資質的志愿者成立專業救援服務隊,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使志愿者關鍵時刻能服務、會服務。
5.著眼于推動業務工作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增強志愿服務活動社會實效。民政部門要積極推動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工會組織要廣泛開展職工志愿服務活動,共青團組織要不斷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動,婦聯組織要扎實推進巾幗和家庭志愿服務活動,科協組織要認真抓好科普志愿服務活動,殘聯組織要繼續深化扶殘助殘志愿服務活動,紅十字會要廣泛開展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活動,老齡組織要積極動員老年人參加志愿服務活動。要重視發揮各類民間組織特別是慈善機構和非營利社會團體的作用。加強與港澳臺尤其是臺灣地區志愿者的聯系,積極推動志愿服務的國際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