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臺建設
1.大力加強普及志愿服務理念的宣傳教育平臺建設。以紀念“國際志愿者日”(每年12月5日)、“中國青年志愿者日”(每年3月5日)為契機,組織開展志愿服務宣傳活動。建立志愿服務網站,實現全省志愿服務信息資源互聯互通。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板報等各種載體,宣傳志愿服務活動好經驗好做法。在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中增加志愿服務精神、理念、知識的內容,不斷增強廣大青少年的志愿服務意識,推動在校學生參與志愿服務實踐,并作為學生德育考評重要內容。要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愿望出發開展志愿服務活動,使人們在參與志愿服務的過程中加深對志愿精神的理解。要重視發現和培養社會各界參與志愿服務活動的先進典型,組織志愿者積極撰寫心得體會,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人參與到志愿服務活動中。
2. 努力創建富有區域特色的志愿服務項目平臺。要緊緊圍繞講文明樹新風、扶危濟困、大型社會活動和應急救援,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海西、服務海西志愿服務活動。要著眼于地區特色、區位優勢,在志愿服務項目設計中體現僑、臺、山、海的福建特色,加強與港、澳、臺尤其是臺灣地區志愿者組織的交流與合作,通過向全國招募志愿者,加強省際間的志愿服務交流與合作。
五、領導體制和保障措施
(一)領導體制
1. 成立志愿服務統籌協調機構。在省文明委的領導下,成立由省文明辦牽頭,民政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省殘聯、省紅十字會和省老齡辦共同參加的跨行業、跨領域、跨年齡段的全省志愿服務活動協調小組,市、縣參照設立。協調小組負責全省志愿服務活動的總體規劃和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每年發布志愿服務項目指導,并掌握政府的資助資金,進行項目公開招標,同時對志愿組織的服務進行監督、評估。
2.建立聯系和吸納各類志愿服務組織的各級志愿者協會。大力加強各級志愿者協會建設,積極探索在不同行業、系統、單位以及街道社區建立協會分支機構,吸納運行規范的民間志愿者組織、公益類自組織等加入協會。建立健全協會專門工作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通過志愿者協會建設,實現社會化的轉型和社會資源的整合。協會成立初期,各級政府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