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鎮陳某的前夫去世后,留下一兒一女。1983年,朱某入贅到陳某家,對兩個孩子傾注了全部的父愛。可兒子長大后混跡社會并犯罪入獄。老朱恨鐵不成鋼,在兒子出獄時不愿接兒子回家。小朱回家后就把老朱趕出家門,并揚言要殺掉繼父,村組干部親戚朋友也無能為力。有家不敢回的老朱只能起訴離婚,陳某迫于兒子的壓力,也怕鬧出人命,只好違心地同意。
由于家庭財產在離婚案中沒有分割,老朱依然流浪在外,萬般無奈下,他只能繼續打財產官司。案件轉到了陳燕萍手上,陳燕萍陷入沉思:如果對案件簡單處理,很可能就釀成一起家庭悲劇。
陳燕萍多次與小朱接觸后,感受到其對母親深深的愛,便上門開導他說:“如果你與繼父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你媽媽就同時失去了兩個她最愛的男人。你媽媽就算不死掉也會瘋掉,你忍心這樣做嗎?你這樣也算愛你媽媽嗎?更何況你繼父為這個家庭辛苦了20多年,你不懂得報恩,因為幾句氣話就要和他拼個你死我活,還算個男人嗎?”一席話說得小朱默默地低下了頭。
陳燕萍又多次找陳某的表妹、小朱的女朋友以及鄰居做工作。小朱定親那天,陳燕萍鼓勵朱某主動幫助兒子張羅親事,并給準兒媳婦送了個大紅包。通過多方努力,終于拉近了他們的距離。如今,小朱已經結婚生子,對兩位老人也很孝順。朱某逢人便說:“我們家能有今天,多虧了陳法官。”
律師季冬經手的一起房屋確權案,讓她領教到陳燕萍對調解的執著。
年近七旬的吳老漢被侄女告上法庭。原告認為,吳老漢所住的房屋是原告父母的遺產;吳老漢卻認為房屋是自己出錢蓋的,自己扒心扒肺地為哥嫂養老送終,可侄女卻讓他落了個霸占房屋的惡名。雙方在起訴前已鬧得不可開交,矛盾愈積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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