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倉頡造字,而今廣告造詞。
也許是因為孩子正處在認字年齡的緣故,記者最近對隨處可見的廣告語格外留意,電視里的、廣播中的、貼在墻上的、畫在公交車上的、掛在櫥窗里的、寫在報紙雜志上的……這一留意不要緊,被千奇百怪的廣告造詞著實嚇了一跳。
怕什么?怕孩子跟著無處不在的廣告造詞把漢字給學“歪”了。有人說:咳!不至于吧,你是不是有些大驚小怪了?
您先別忙勸我,先看看這些堂而皇之的廣告“成語”再說:“咳”不容緩(藥品廣告)、“騎”樂無窮(山地車廣告)、一“明”驚人(眼鏡廣告)。
可能有人會說,這些沒什么呀,一看就知道是廣告用諧音字造詞,不是真的。是的,像默默無“蚊”(驅蚊器廣告)、隨心所“浴”(熱水器廣告)、步步“糕”升(某蛋糕廣告)、百“衣”百順(電熨斗廣告)等等這一類廣告造詞,的確有些牽強附會的味道,讓人一看就知道,原詞肯定不這么寫。
然而,像以“帽”取人(帽子公司廣告)、隨“寓”而安(花園公寓廣告)、“禮”所當然(禮品店廣告)、步步為“贏”(游戲廣告)這些詞可就難說了,說不定一不留神就會以假亂真,看得多、聽得多了,難免讓學生們信以為真。
其實,廣告造詞已經過猶不及了。對于已經完成了語言基礎知識學習的成年人而言,像這樣的廣告詞語,乍一聽、一看,可能會讓人感覺挺有創意。聽多了、看多了,最多就是覺得有些倒胃口,或者稱之為“審美疲勞”。
然而,對于正處于語言基礎知識學習階段的孩子們來講,廣告造詞帶來的就不僅僅是“疲勞”了。這些廣告造詞像教科書一樣,每天在眼前耳邊不斷重復,日復一日,假的就有可能變成了“真”的、錯的也可能變成了“對”的。
要知道,打基礎時錯識一字,可能會讓人錯用一生。
對于廣告造詞現象,語言學界素來頗有爭議。在許多人對其持反對意見的同時,也有部分贊許者稱之為 “成語諧音廣告”,并在修辭上將其歸為“仿詞辭格”,認為這種廣告詞有助于記憶,因而也有助于促銷。但無論持何種意見,人們都有一個共識:即對廣告造詞現象不能聽之任之、不加規范。
去年9月,為了規范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秩序,促進廣播電視廣告業健康發展,廣電總局制定了 《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廣播電視廣告中將禁止含有故意使用錯別字或者篡改成語的內容。從這一做法,我們不難體會出有關部門對廣告造詞現象的態度和引導趨向。正所謂一字千金。
倉頡造字,成就了華夏文明薪盡火傳數千年綿延不絕。而廣告造詞,卻總讓人擔心祖國花朵們會不會無所適從。(梁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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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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