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江蘇省南京市江浦縣的副縣長、六合區副區長劉有貴辭官后,以借來的400萬元起家,下海不到一年,就成為坐擁1514畝住宅用地的“地主”,幾年過后,成為身家過億的大老板。原來,他仗官場人脈,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近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法制日報11月25日報道 這是一起罕見的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案。
案件的被告人劉有貴曾經是江蘇省南京市江浦縣的副縣長、六合區的副區長。他以借來的400萬元起家,下海不到一年,就成為坐擁1514畝住宅用地的“地主”;幾年過后,他成為身家過億的大老板。
近日,南京市下關區人民法院經過開庭審理,以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依法判處劉有貴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600萬元。
在相關辦案人員的講述中,記者獲悉了這位曾經的副縣長如何在“人脈”掩護下“空手套白狼”的全過程……
當劉有貴下海時,他身邊所有的人都不能理解。
因為,當時還不足40歲的他可以說是“官運亨通”:參加工作僅兩年就被提拔為團縣委書記,先后任鄉長、縣長助理,35歲就擔任了江浦縣常務副縣長。2002年5月,他被調任到六合區擔任副區長,同年7月就被送到省委黨校培訓。像他這樣在仕途上“順風順水”的人,為什么還要下海?
劉有貴當然不是貿然行事。長期分管建設、土地工作的他,不但對國家相關的規定爛熟于心,而且看著一個個在他眼皮底下發家的房地產商,也不免動心:當了這么多年的領導,人脈關系當然遠非一般房地產商可比,能力又不比他們差,為什么不能自己撈點什么呢?
2002年10月的一天,劉有貴把時任浦口區(由于區劃調整,2002年5月,江浦縣、浦口區合并,成立新的浦口區———編者注)國土局局長的王某、建設局副局長金某等人召集到一起,攤開了一張老山(南京有名的風景區)地形圖,向他們征求意見:“你們是內行,看看這塊地建別墅怎么樣?”
兩位局長看完圖紙后,回答說:“這片地建別墅是很好的。”
劉有貴要的就是這句話。他早就看中了這塊位于浦口區湯泉鎮江星橋線公路南側面積為1514畝的土地。得到行家的肯定,僅一個月后,“胸有成竹”的劉有貴就不顧各級領導的挽留辭職下海了。兩個月后,以他為董事長的安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正式掛牌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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