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警方怎么處罰酒后駕車者
http://www.caoliu14.com?2009-09-14 17:21? ?來源:新民晚報
我來說兩句
紐約對酒后駕車處罰很嚴厲。紐約的酒后駕車法律規定,駕駛人體內的酒精含量超過0.08%,即構成“酒后駕車罪”。
一位叫山姆的朋友給我講了他酒后駕車的故事。6個月之前,他參加同學的婚禮,喝了一點酒,開車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查到了。警察開了一張罰單,讓警局的拖車把山姆的車拉走。
下面是給山姆的懲罰:兩星期后,山姆收到法庭傳票。山姆被判罰款500美元,吊銷駕照6個月和參加酒后駕車教育上課。
酒后駕車教育上課,兩星期上六堂課,學費260美元得自掏。六堂課上完要通過考試,雖然只有十道是非題,不爭氣的山姆因英文差,十道題錯了六道。耽擱了一星期,山姆又掏260美元,進行第二次教育,這次是通過了。
山姆的車被拖到警察局的指定停車場,6個月后取車時,一看賬單,3600美元(600美元/月)。山姆說,他差點昏過去。不能開車的6個月,山姆上下班要花5個小時坐地鐵轉汽車,多花了1200美元。車取出來后,交通局要他到指定修車場裝“點火連鎖系統”,每次開車,山姆先要向感應器呼一口氣,酒精含量低于標準后車輛才可以發動。這樣又花了400美元。前前后后,山姆總共花了約6000美元,還被記了5點,下一年的保險費又要提高了。
山姆說,這樣的懲罰是第一次被查到;如果第二次被抓,罰款是1000~2000美元,判入獄一年;第三次罰款提高到2000~10000美元,判入獄七年。目前紐約州正在修訂酒后駕車新法律,駕駛員酒醉駕車出車禍,刑期由7年提高到15年。如果駕駛員不是美國公民,入獄釋放后押遞出境。
責編: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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