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采取三項舉措確保第二屆道德模范評選活動順利開展
文明風7月10日訊(通訊員 鐘麗紅)6月中旬,明溪縣第二屆道德模范評選活動正式啟動,這是距離2007年第一屆道德模范評選活動以來,又一次在全縣最大范圍、最大規模的選樹活動,明溪縣采取三項舉措確保推動此項活動的順利開展。
一、制定評選辦法,規范評選活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展示我縣廣大干部群眾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精神風貌,切實發揮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設中的示范引導作用,進一步推動形成知榮辱、講文明、樹新風、促和諧的良好社會風尚。2009年6月17日,經過縣精神文明指導委員會幾輪討論修改,縣委常委(擴大)會研究通過的《明溪縣道德模范評選表彰實施辦法》正式出臺,《實施辦法》確定了明溪縣道德模范評選表彰工作兩年一屆,同時對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推薦評選方式、表彰獎勵、管理監督等方面做了規定。《實施辦法》的出臺,確保了我縣道德模范評選活動將作為道德宣傳教育的一項重要載體將常抓不懈下去,同時列入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的重要內容,列入貫徹公民道德綱要的重要舉措,確保道德模范評選活動更具長效性、規范性。
二、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濃厚道德氛圍
為營造評選活動的先期氛圍,6月初開始,明溪縣在有線電視臺、廣播臺、以及社區宣傳欄開辟專欄,對第一屆道德模范評選活動中涌現出來的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跡集中進行回顧宣傳,各級文明單位還利用標語、板報、櫥窗等多種宣傳形式,形成強大的輿論宣傳攻勢,組織縣首屆道德模范先進事跡報告團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開展宣傳。在活動中明溪縣重點宣傳了第一屆道德模范,2008中央文明辦“我推薦 我評議身邊好人”活動中榮登8月“孝老愛親”好人榜、2009年2月入選“2008感動福建十大人物”、2009年5月被授予三明市首屆道德模范的柴裕財孝老愛親的先進事跡,通過電視、廣播宣傳、通過組織各單位干部職工座談、評議等活動,使柴裕財的事跡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崇尚道德模范、學習道德模范、爭當道德模范的過程成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實踐過程。成為一種風尚,為第二屆道德模范的啟動開展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三、拓展評選范圍,確保社會各界踴躍參與
此次評選活動,從三種途徑確保最大范圍的傾聽民心、民意,推薦出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際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跡突出、群眾公認的道德模范候選人。一是基層推薦。以各鄉鎮、縣直各黨委為單位,發動所轄鄉鎮、機關單位的干部職工推薦候選人, 各鄉鎮、 各黨委活動組委會綜合對候選人的公示和征求意見情況,對擬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審定,報送活動組委會。二是企業推薦。把開展活動的通知落實到在明的每一個公有制企業,和非公企業,由企業對候選人進行公示和審定,然后報送組委會。三是群眾推薦。在規定的時間內,鼓勵發動全縣廣大群眾可以直接向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推薦,再由活動組委會將被推薦人的情況反饋給所在鄉鎮和黨委。
責編:陳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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