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福州市順利通過國家環保總局驗收,成為全國第五個獲得“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榮譽稱號的省會城市。目前,福州市各項指標已總體達到“十一五”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
100.79億元改善人居環境
2005年來,福州市累計投入環保資金100.79億元,對城市環境開展綜合整治和長效管理,有效改善了人居環境質量。
目前,福州市結合城區改造已基本完成市區二環路內的污染工廠搬遷,福泰鋼鐵、麗珠醫藥、立洲彈簧、福州機床廠、冠城大通、富成味精等污染企業都相繼遷出市區。
通過城市布局和產業調整,加快江陰、羅源灣港區開發和金山、青口、元洪、濱海工業區開發建設,實施工業有序向南北兩翼聚集,污染集中控制。
福州市城市污水處理能力由2005年的33.5萬噸/日提高到2008年的46萬噸/日。目前,祥坂、洋里污水廠擴建工程和福州大學城污水處理廠、福清融元、長樂、平潭等縣級污水廠的建成并投入運行,發揮了重要的COD(化學需氧量)減排作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飲用水源保護工作,連續多年將其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2005年來,福州投入了近3億元開展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綜合整治。
各級政府大力開展閩江、敖江、龍江“三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累計投入資金約23億元,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污染治理,取締、搬遷、整治了一批污染地表水和飲用水源的工業污染源和畜禽養殖場。
福州市的水源保護工作由城市向農村全面延伸,在全省率先完成54個建制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并經省政府批準。
此外,福州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油煙、環境噪聲、機動車冒煙污染等擾民問題,取得顯著成效。
“環保模范城市”環境效益巨大
鞏固和深化“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工作,為福州帶來巨大的環境效益。2005年來,在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福州綜合成績連年位居福建9個設區市第一名,并始終保持在全國環保重點城市前列。
去年,閩江、敖江干流(福州段)水質達標率分別為100%、96.7%,市區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建成區空氣污染指數(API)為59,位居全國省會城市和直轄市第五名,全年空氣質量優良率達96.7%;城區區域環境噪聲、交通噪聲均優于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工業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全部集中處置。
2006年以來,福州在亞洲制造業論壇首屆年會上被評為“中國制造業十大最具競爭力城市”,被世界銀行評為中國投資環境“銀牌城市”,被世界品牌組織和美中經貿投資總商會聯合評選為2007年度“世界特色魅力城市200強”,并在第四屆中國國際金融論壇上被評為中國最具投資價值金融生態城市。
去年初,福州在人民網主辦的“2007年市民最滿意城市”評選活動中名列得票最高的20個城市第五位。
責編:陳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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