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設立“水下文物保護區”
http://www.caoliu14.com?2009-03-04 11:24? ?來源:光明日報
我來說兩句
保護文化遺產不遺余力 廣東設立"水下文物保護區"
今后廣東在城市建設中,凡是在“地下文物埋藏區”內未進行考古調查、勘探而擅自施工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會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從本月開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正式生效,并實施設立“水下文物保護區”和“地下文物埋藏區”等制度。據了解,這是廣東省第一部省級地方性文物法規。
據悉,目前廣東博物館總數位居全國第一,擁有140多萬件文物。新的文物法充分體現了地方特色,針對廣東省海岸線長、水下遺存豐富的現狀,文物保護法規設立了“水下文物保護區”制度,規定對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水下文物遺存,由廣東省人民政府確定為水下文物保護區,并予以公布。在水下文物保護區內不得從事危及文物安全的捕撈、爆破等活動。同時還設立“地下文物埋藏區”制度,規定在地下文物埋藏區進行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報告廣東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及時組織考古發掘單位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劃撥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區的,有關行政部門在辦理相關批準手續前,應當征求同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對于未進行考古調查、勘探而擅自施工的,由縣級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近年來廣東在文化遺產保護上不遺余力,但仍有部分地方對文物保護單位重開發、輕保護,忽視了維修和保護。新法規定,利用國有文物保護單位開辟參觀旅游場所,其門票收入應全部用于文物保護,其中用于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保養的比例不得低于50%。(記者 張景華)
責編:陳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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