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2月17日訊 (通訊員 盧聰華) 2008年,福建省各級民政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惠民舉措,通過完善制度、創新機制和規范管理,提高了困難群體、優撫群體和孤老、孤兒、孤殘等特殊群體的生活保障水平。
到去年底,全省城市低保對象19.25萬人,全年發放低保金3.1億元,月人均補助比2007年提高42元;農村低保對象67.94萬人,發放低保金4.96億元,月人均補助比2007年提高10元;農村五保對象9.83萬人,支出五保供養金1.81億元,月人均供養標準比2007年提高39元。
全面實施城鄉醫療救助體系,去年全省資助87萬名農村救助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出經費1100萬元;全年實施農村醫療救助4.43萬人次,支出救助金2762萬元,比2007年增加1715萬元,增長163.8%;實施城市醫療救助1.95萬人次,支出救助金1134萬元,比2007年增加814萬元,增長254.4%。
去年,福建省加強了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力度,市縣救助站增加到40個,全年救助2.8萬人;繼續實施百所農村敬老院項目建設,各級共投入資金8500多萬元,全省各類養老服務機構達934家,共有床位4.2萬張;為947名肢殘人員裝配假肢矯形器或助行器,對79名殘疾兒童實施手術康復。
全省10.8萬名重點優撫對象和近2萬名革命“五老”人員的撫恤補助標準再次提高,醫療保證政策有效落實。去年全省下達中央和省級撫恤補助經費3.3億元、醫療補助經費6277萬元,各地還幫助1072戶重點優撫對象解決了住房困難。
今年,福建省將進一步提升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水平,科學確定低保標準,適當提高補助水平,適度擴大救助范圍,進一步完善低保標準、補助水平和救助對象的動態調整機制。特別要對城鄉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高齡老人、兒童以及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等適當增加補助,給予重點照顧。福建省還將提高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按年增長不低于3%的要求落實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按農民人均收入100%和城鎮職工可支配收入30%的標準分別發放城鄉義務兵家屬優待金。
責編: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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