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實行城市管理"路長制"
http://www.caoliu14.com?2008-08-29 15:45? ?來源:文明風
我來說兩句
從8月28日起,湖北省十堰市對城區人民南路等23條主干道的24個路段實施“路長制”管理。這是該市市為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消除管理盲點,實現長效管理,給廣大市民提供一個整潔有序、舒適優美的城市環境而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
十堰市“路長制”管理是路段管理人員在路長的統一領導下,對一個路段環境衛生、市容市貌、公用設施、綠化、亮化、美化等方面實施全面綜合管理,且責權一致的管理制度。人員來自四個方面,即市城建監察支隊,市市容環衛監管大隊,區建設局、街辦、社區和市容環衛協管員(各區聘請)組成。路段管理人員主要負責對所轄路段產權單位市容環境衛生職責及“門前三包”工作進行宣傳、檢查、督辦及考核,對所轄路段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負總責。路段管理人員相對固定,每天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脫崗,切實履行職責,重要路段實行差時管理,合理調配好工作時間。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路段管理人員行使管理調度權、檢查監督權、考核上報權、經濟處罰權、行政許可建議權、批評曝光權、評先建議權等職權。
在實施“路長制”管理以外的其它路段分別由茅箭、張灣兩區和十堰經濟開發區組織實施。市容環境衛生考評領導小組要定期不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對路段管理工作按照百分制考核辦法進行檢查考核,并通報考核結果。對于連續三次以上(含三次)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的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作為干部評先、晉升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工作不力連續三次以上(含三次)考核成績在70分以下的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并調整工作崗位,直至待崗學習。(湖北省十堰市文明辦 張富山)
責編: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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