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獲得快速發展。由于種種原因,少數民辦高校尤其是部分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在辦學中仍存在一些不規范行為,引發了一些問題和矛盾,制約了民辦高校健康發展,亟須加以引導和規范
●從長遠看,高等教育大眾化乃至普及化任務仍相當艱巨,人們對多元化辦學寄予厚望,民辦高校發展前景廣闊。為此,明智的學校舉辦者應著眼長遠,坦誠接受行政監督及指導,而教育主管部門也應清醒看到,發展民辦高等教育絕非“權宜之計”,不可因少數學校出現一些偏差就因噎廢食
●對民辦高校的管理,要始終堅持鼓勵與規范并重原則。當前,在鼓勵扶持上,迫切需要在教師平等身份及公平待遇、學校產權歸屬、舉辦者出資的合理回報及稅收優惠政策等困擾民辦高校發展的瓶頸問題上,出臺可操作的解決辦法,以消除民辦學校后顧之憂,從根本上促進健康發展
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獲得快速發展,業已成為整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涌現出了一批上規模、上水平、上層次的民辦院校。
但從全國范圍看,由于種種原因,少數民辦高校尤其是部分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在辦學中仍存在一些不規范行為,引發了一些問題和矛盾。
其主要表現:一是辦學理念存在一定偏差。有的舉辦方將辦學視為純粹投資行為,存在過度營利動機,影響了教育公益性;少數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在招生、收費和文憑發放等環節存在明顯失范行為,某種程度上損害了民辦高校的整體形象和社會聲譽;二是法人治理結構不夠完善。有的學校董事會形同虛設,有的則不按章程行事,不恰當介入校務,造成管理無序;三是黨的基層組織有待健全。部分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至今未建立黨組織或未正常開展活動,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難以發揮,致使個別學校違規違紀辦學行為得不到有力監督和及時糾正;四是教師權益保障亟待加強。因民辦高校教師身份不明確,加上一些學校不夠重視隊伍建設,教師合法權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導致不少教職工缺少集體歸屬感;五是部分學校發展后勁不足。受經費和師資等制約,少數學校教學質量不盡如人意,所培養的學生難以適應社會需要;有的學校忽視內涵建設,在外延上盲目擴張,受生源影響,發展難以為繼。
上述不規范行為制約了民辦高校健康發展,亟須加以引導和規范。實踐表明,依據憲法和相關法規規定,從維護公共利益與社會穩定出發,建立民辦高校督導制度,向民辦高校派駐黨委書記、委派政府督導專員,對少數學校辦學失范行為加以監管、引導和規范,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特別應從民辦高校實際出發,重點解決好以下三個問題:
![]() |
責任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