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認,蓋茨這種"千金散盡不在乎"的氣概顛覆了許多中國人的財富理念。《紅樓夢》中的《好了歌》唱道:"世人都曉神仙好,只有金銀忘不了!終朝只恨聚無多,及到多時眼閉了。"但到了蓋茨這里,這首"好了歌"恐怕要改為:"世人都曉金錢好,唯有慈善忘不了,終生掙錢不怕多,用之社會心安了。"
毫無疑問,蓋茨的財富令人羨慕,但人們更敬慕其"為富而仁"。
慈善捐贈融入文化
不過,記者發現,蓋茨全數捐出580億美元的消息雖然在許多國家引起不小的轟動,但在美國卻議論很少。
美國人大都以一種平常心看待此事,可能是因為他們對富豪們"大把撒錢"扶貧濟困早已司空見慣。一位美國商人說,美國有錢人多如牛毛,美國樂善好施的人也數不勝數,動不動就捐出上億美元的人比比皆是,蓋茨無非是因為錢比其他人多所以捐得也多罷了。
美國《福布斯》雜志喜歡搞全球富人大比拼,但在現實生活中,美國人并不十分重視富人們誰比誰錢多,而更看重誰比誰捐錢多。是否能以一種超脫的心態看待財富,這是檢驗生活品位高低的試金石。記者聽一些美國人說過,他們不信奉"人為財死",而注重"財為人用"。如何"用財",美國人也分兩個層次,低層次"用財"是物質上的,停留在這一層次上的財富擁有者只滿足于一擲千金,醉生夢死;高層次的"用財"是精神上的,能達到這一層次的財富擁有者往往廣施善舉,讓財富惠及社會。
美國人視救濟窮人為一種美德,而從心里鄙視一毛不拔的吝嗇鬼。最新統計數字顯示,美國的企業和個人,每年通過各類基金會進行的慈善公益捐助達6700多億美元,占美國GDP的9%。那些"千金散盡"、回報社會的慈善大腕難以計數,他們有人們耳熟能詳的蓋茨、卡耐基、摩爾、巴菲特、紹羅什、亨廷頓,也有更多名不見經傳的幕后英雄。
除了富人外,美國平民百姓在捐款方面也不甘落后,錢多多捐,錢少少捐,無錢捐贈便做義工。有數據顯示,75%的美國人為慈善事業捐款,每個家庭年均捐款約1000多美元。人不分老幼,地不分南北,全民捐款之風構成了美國社會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可以說,樂善好施的品德已滲入許多美國人的骨髓,融入了美國文化之中。
稅收政策"迫使"行善
當然,美國人并不否認,他們積極捐款既有自愿因素,也有"被迫"的成分。所謂"被迫"是指美國制定了嚴格的捐贈制度,這種制度"迫使"個人和企業積極捐贈,但同時又讓他們可以在捐贈之后得到好處。從稅收方面來說,美國政府規定,企業和民眾向社會捐款捐物可享受相關的減免稅,捐款數額會在每年繳納所得稅額時被相應地扣除。聯邦政府稅法規定:富人們每捐贈3美元,聯邦政府便會減免1美元或更多的稅收,同時也會免去地產稅的征繳。美國的稅收制度非常嚴格,美國人認為,與其挖空心思"偷稅漏稅",不如樂施行善來造福于社會。
不把財富留給子女,這是美國許多富人奉行的原則。這里面既有防止子女坐吃山空、不思進取的原因,同時也是制度"迫使"的結果。美國對富人施以高額的遺產稅和贈與稅,以對資產轉移進行限制。美國的遺產稅、贈與稅以高額累進著稱,最高稅率達55%,而且遺產受益人還必須先繳納遺產稅,后繼承遺產,所以富豪的后代要繼承遺產會遇到重重阻礙。有些州政府不僅對遺產征稅,而且對接受遺產的人還要再征一次稅。
沿襲傳統監管透明
此外,美國捐款風尚的形成還有以下幾個重要原因。
第一,美國的慈善事業源自于美國的歷史傳統,是建立在"互濟"基礎上的經濟制度的產物。早在17世紀,"五月花"號來到北美大陸的時候,船上所有的人都沒有私人財產,各種器具都是公用的,一旦一個人出現了困難,就有很多人來幫助他,這就形成了美國最早的慈善工作。在以后較長的一段歷史時期,美國人沒有任何社會保障,人們仍沿襲互助互濟的經濟模式。這使得美國很早就產生了慈善家,他們通過個人捐款創設公益機構,由此形成了傳統慈善事業,并逐年加以完善。
第二,宗教的影響。西方傳統的慈善事業起源于教會,美國也不例外。美國多數人信奉基督教,深受基督教教義中的"普世"、"博愛"思想的影響。遍布全國的教會一直都將救助貧苦作為宗教義務之一,不停地教育人們要行善助人。
第三,美國捐贈制度是透明的,捐款如何使用受到嚴格監督。美國政府是以法律的形式來監督和評估慈善機構的。根據聯邦法,美國的稅務局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監督慈善機構的運作:一是要求慈善機構提供年度報告或報表,包括年度收支明細賬、各級董事、職員的薪酬等等都要清楚羅列,以供審核;二是定期審計慈善機構的財務和經營狀況,權衡機構的整體運營情況;三是對于違規的慈善機構處以罰金或者取消其免稅資格等等。慈善機構所得捐助賬目必須對公眾和捐助者公開,任何人都可以去查賬,所以捐贈者不用擔心錢被貪污或濫用,這就使得人們相信自己的付出能夠真正落到實處。
大愛無聲,大善無疆。比爾·蓋茨對自己的重要決定是這樣解釋的:"我和妻子希望以最能夠產生正面影響的方法回饋社會。"記者由此想到了在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網站上看到的一句話:"那些獲得很多的人,也應該做出很多。"天下富人若皆能如此,則善莫大焉。(本網駐洛杉磯記者 于大波 編輯:陶志彭)
責編:陳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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