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享受文化權益才真正具有幸福感
http://www.caoliu14.com?2008-06-03 15:39?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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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5月13日發表楊劍龍的題為《幸福感與文化權益》的文章:現代人有了豐富的文化生活,充分享受了文化權益,才有可能在物質生活基本滿足的前提下具有真正的幸福感。
從保障文化權益的角度看,現代人的幸福感包括如下幾方面:一是獲得文化教育的權益。接受文化教育是現代人的基本權益,只有接受了一定的文化教育,才能在提高個人的文化水準中獲得幸福感。每個公民應自覺接受文化教育,不斷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文化修養,從而獲得更多的幸福感。二是獲得文化服務的權益。公民應具有享受文化成果的權利、參與文化活動的權利、開展文化創造的權利,只有真正獲得了這些文化服務的權利,才能獲得現代社會生活的幸福感。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不斷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大力開展公益性文化活動,實現和維護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三是獲得文化消費的權益。現代人生活品位的提高更多地在于文化消費比率的增加,在加大文化消費的過程中,也增強了現代人生活的幸福感。現代社會應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在不斷提供豐富多樣的文化產品中,滿足公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與消費追求。(凌 聞)
責編: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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